
珠海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哪些人可以申領?
港澳臺居民前往內地(大陸)居住半年以上,符合在本市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 , 根據本人意愿,可以依照規定申請領取居住證 。
有材料證明前往內地(大陸)預期居住半年以上的 , 予以受理 。
未滿十六周歲的港澳臺居民 , 由監護人持本人身份證件陪同申辦居住證,領證時可以由監護人持本人身份證件代為領取居住證 。
拓展材料
網上預約受理點(居住地所在行政區域內已實現全區通辦)
【珠海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哪些人可以申領?】居住在香洲行政區域內(包含香洲區、橫琴新區、高新區、保稅區、萬山區)的港澳臺居民可以預約在香洲行政區范圍內任一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業務受理點辦理(即香洲公安分局、拱北口岸公安分局、高新公安分局、橫琴新區公安局下設的業務受理點);
居住在金灣行政區域內(包含金灣區、高欄港區)的港澳臺居民可以預約在金灣行政區范圍內任一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業務受理點辦理(即金灣公安分局、高欄港公安分局下設的業務受理點);
居住在斗門行政區域內的港澳臺居民可以預約在斗門行政區范圍內任一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業務受理點辦理(即斗門公安分局下設的業務受理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