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營結婚登記
一、東營結婚登記不通過情形
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一) 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東營區登記結婚在哪里 東營結婚登記為什么不通過?】(二) 非雙方自愿的;
(三) 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
(四) 屬于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五)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 。
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
二、東營結婚登記辦理條件
①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②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③當事人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④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
⑤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⑥雙方自愿結婚;
⑦當事人提交3張大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⑧當事人持有相關規定的證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