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營市現代農業示范區(農高區)公租房申請:
一、保障對象
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為我區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包括最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業職工、在本區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交流調入我區無住房的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只享受實物配租) 。
二、實物配租初次申報條件
(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中低收入家庭或年滿28周歲的單身人員:
1.有東營市現代農業示范區城鎮居民常住戶口,且落戶滿1年;
2.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過區統計局(參照墾利區)公布的上年度人均年收入基數;
【東營農高區公租房保障對象及申報條件】
3.無私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5平方米以下,且住房總建筑面積不超過60平方米;
4.未租住區直管公房或單位公房;
5.家庭無機動車輛或車輛購置價格在10萬元以下(車輛價格以購置發票為準,同時擁有多輛車時累計計算);
6.應當具備的其他條件 。
(二)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新就業職工:
1.具有本區城鎮居民常住戶口,或本區城鎮戶口轉業、退伍軍人,考取我區行政事業單位的正式在編及公益崗人員戶口不限;
2.全日制大專院校及以上畢業或轉業、退伍不滿5年;
3.簽訂1年(含)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
4.在本區無私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足15平方米 , 且住房總建筑面積不超過60平方米;
5.未租住區直管公房或單位公房;
6.應當具備的其他條件;
(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在本區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
1.在本區連續居住,且持有本區居住證1年以上;
2.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連續繳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
3.在本區無私有住房 , 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足15平方米,且住房總建筑面積不超過60平方米;
4.未租住區直管公房或單位公房;
5.應當具備的其他條件;
(四)調入本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1.符合國家規定的調入政策;
2.在本區無住房,且未租住區直管公房或單位公房 。
三、其他有關條件的要求及認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公共租賃住房:
1.房屋登記或網簽信息記載有商業用房的;
2.私有住房轉讓不足1年(自變更登記之日起計算)的;
3.在本區擁有住宅的;
4.已享受保障性住房優惠政策(已享受公租或廉租實物配租、限價商品房、經濟適用房購置補貼、廉租房租賃補貼、城中村或棚戶區安置)的;
5.按規定不得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的其他情形 。
(二)本意見所稱的家庭成員,是指家庭夫妻雙方及戶口登記簿中的未婚子女,或無配偶、無子女年滿 28 周歲的單身人員 , 按一戶認定 。
因入托、求學等原因,戶口遷出的未成年子女計入家庭人口 。
(三)家庭人員收入證明(城鎮低保家庭提供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有工作單位的,提供年度工資銀行流水證明;無工作單位或收入的,提供失業證或社區居委會證明);
(四)住房建筑面積的認定 。住房建筑面積按產權證載明的建筑面積認定;未辦理房屋權屬證書的 , 以實測建筑面積計算;住房屬閣樓、地下室的 , 其高度超過2.2米以上的部分核定為住房建筑面積;改變住房用途的 , 仍按原住房建筑面積計算;家庭有兩處以上住房的,面積合并計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