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營經濟技術開發區公租房申請條件如下:
【東營經濟技術開發區公租房申請條件 東營經濟技術開發區公租房申請條件是什么】(一)申請住房保障的城鎮中低收入家庭,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申請人截至提出申請之日 , 具有東營經濟技術開發區轄區城鎮居民常住戶口(村委會戶口除外)1 年(含)以上;
2、家庭成員人均年收入低于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或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80%(城市低收入家庭),經民政部門認定并出具相關證明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特困人員家庭;
3、無私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且總建筑面積不超過60平方米;
4、未租住市中心城范圍內直管公房或單位公房;
5、申請家庭無機動車輛或有機動車輛(不含經營性用車)但購置價格(不含稅)在 10 萬元(含)以下(同時擁有多輛車的購置價格累計相加計算);
6、申請家庭月人均住房公積金繳納基數不高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月平均數;
7、申請家庭月人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不高于上一年度3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月平均數;
8、申請家庭成員有(參與)登記注冊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的,注冊資金數額不超過10萬元 。
9、按照規定應當具備的其他條件 。原區(街道)屬國有(集體)破產、倒閉企業的原非農業戶籍人員在家庭未享受宅基地并同時符合上述 2、3、4、5、
6、7、8 項條件的,到企業主管部門開具相關證明后到戶籍所在地有關部門申報 。截至提出申請之日 , 年滿 28 周歲且符合上述條件的單身人員,也可以申請 。
(二)申請住房保障的新就業無房職工,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申請人具有東營經濟技術開發區轄區內城鎮居民常住戶口(村委會戶口除外);
2、持有全日制大中專院校畢業證書,自畢業起截至提出申請之日不滿 5 年;
3、家庭成員人均年收入低于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在東營經濟技術開發區轄區范圍內依法注冊登記的單位工作1年以上的在職人員,且在申報單位連續繳納1年以上職工基本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5、無私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4總建筑面積不超過60平方米;
6、未租住市中心城轄區范圍內直管公房或單位公房;
7、申請家庭無機動車輛或有機動車輛(不含經營性用車)但購置價格(不含稅)在10萬元(含)以下(同時擁有多輛車的購置價格累計相加計算);
8、申請家庭月人均住房公積金繳納基數不高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月平均數;
9、申請家庭月人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不高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月平均數;
10、申請家庭成員有(參與)登記注冊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的,注冊資金數額不超過10萬元 。
11、按照規定應當具備的其他條件 。
(三)申請住房保障的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人持有東營經濟技術開發區轄區范圍內居住證;
2、家庭成員人均年收入低于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在東營經濟技術開發區轄區范圍內依法注冊登記的單位工作1年以上的在職人員,且在申報單位連續繳納1年以上職工基本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4、無私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 , 總建筑面積不超過60平方米;
5、未租住市中心城轄區范圍內直管公房或單位公房;
6、申請家庭無機動車輛或有機動車輛(不含經營性用車)但購置價格(不含稅)在 10 萬元(含)以下(同時擁有多輛車的購置價格累計相加計算);
7、申請家庭月人均住房公積金繳納基數不高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月平均數;
8、申請家庭月人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不高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月平均數;
9、申請家庭成員有(參與)登記注冊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的,注冊資金數額不超過 10 萬元 。
10、按照規定應當具備的其他條件 。
(四)符合以下情形的房屋,其面積納入申請對象自有產權房屋的面積核定范圍:
1、房屋所有權登記在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名下的房屋;
2、辦理轉移登記不滿 1 年的曾有產權房屋(截至提出申請之日起);
3、擁有的宅基地房屋;
4、已辦理商品房網簽的房屋;
5、與他人共有產權的房屋 。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住房保障:
1、房屋登記或網簽信息記載有商業用房的;
2、已享受開發區及其他區域房改購房、集資建房或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等政府優惠政策的住房家庭或個人的;
3、申請人家庭擁有農村宅基地或農村住宅 , 且人均超過15平方米或總建筑面積超過60平方米;
4、戶口遷入、婚姻登記、合同簽訂等與資格審核有關的手續辦理時間在政府公告的報名開始之日以后的;
5、具有有價證券買賣或者其他投資行為的家庭;
6、自費安排子女出國留學的家庭;
7、拒絕配合對申請者家庭狀況進行調查,致使無法核實經濟狀況的家庭;
8、故意隱瞞家庭真實經濟狀況和家庭人口變動情況,或者提供虛假申請材料或虛假證明的家庭;
9、通過離婚、贈予、轉讓等方式放棄自己應得房產的;
10、在法定勞動年齡段內并且有勞動能力 , 無正當理由拒絕就業或者拒絕從事生產勞動的家庭;
11、參與賭博、嫖娼、吸毒等違法活動的人員;
12、戶口遷入、婚姻登記、合同簽訂等與資格審核有關的手續辦理時間在政府公告的報名開始之日以后的;
13、按照規定不得申請住房保障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