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學士學位的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中所規定的十一個學科門類(即: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農學、醫學、工學、管理學) 。
一般地凡是已修完一個學科門類中的某個本科專業課程 , 已準予畢業并獲得學士學位,再攻讀另一個學科門類中的某個本科專業,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各項要求 , 成績合格 , 準予畢業的 , 可授予第二學士學位 。
如果國家有特殊需要,經國家教委批準,在同一學科門類中,修完一個本科專業獲得學士學位后,再攻讀第二個本科專業 , 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各項要求 , 成績合格,準予畢業的,也可以授予第二學士學位 。
擴展資料
第二學士學位考試還都由各招生高校單獨出題、單獨招生,沒有全國統考 。考試時間大約在每年的3、4月份,具體的時間和考試科目需與所報考的學校聯系 。報考的學校、專業不同,考試的時間和科目也不盡相同 。考試的內容應是第二學士學位專業的主要基礎課程 。
【第二學士學位和學士學位 第二學士學位要求是什么】雙學位主要在有設立輔修二學位資格的高校報名并考試 。考試科目分為政治、英語和專業課,政治主要考查馬克思主義理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