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算 。
我國刑法對于結伙斗毆的認定是:一般出于私仇舊怨、爭奪地盤或者其它動機而結成團伙打架斗毆 。行為人在主觀上表現為故意,其動機是出于藐視社會公共持續,尋私仇或者謀求某種非法的利益 。結伙斗毆不同于聚眾斗毆 。結伙斗毆一般指兩人或者兩人以上參與斗毆 。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聚眾斗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眾斗毆的;
(二)聚眾斗毆人數多,規模大 , 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斗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眾斗毆的 。
【兩個人打兩個人算結伙毆打嗎 兩個打一個算結伙斗毆嗎】聚眾斗毆 , 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