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申報東營市未就業大學生生活補助有關問題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關于完善創新人才工作體制機制加快實施人才優先發展戰略的意見》(東發(2016]33號)、《關于實施大學生百千萬聚才計劃的意見》(東人社發〔2017]8號)等文件精神,加快集聚優秀人才,加強未就業大學生服務工作,現就申報東營市未就業大學生生活補助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補助對象和條件
(一)補助對象
2017年起,來我市落戶的國內普通高校全日制和經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的國(境)外高校畢業5年內的本科及以上學歷未就業大學生 。
(二)補助條件
以下條件需同時具備:
1.已落戶東營市;
2.在東營市未實現初次就業;
3.在東營市登記失業且連續失業6個月以上 。
【東營市就業本科生補貼 東營未就業大學生生活補助申報指南】二、補助標準、期限
(一)補助標準
從登記失業的第7個月起,每人每月1000元 。
(二)補助期限
最長不超過6個月 。
三、申報材料
(一)《東營市未就業大學生生活補助申請表》(點擊查看:未就業大學生生活補助相關表格下載.docx);
(二)《報到證》、《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留學人員僅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戶口本
四、申報流程與資金撥付
未就業大學生生活補助為日常受理業務,登記失業滿6個月的未就業大學生到戶籍所在地縣區(含開發區,下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報,生活補助從申報后一個月開始發放,后期逐月發放,在領取未就業生活補助期間實現就業的大學生,補貼停止發放 。
(一)符合條件的未就業大學生向戶籍所在地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大廳提交申請,由受理人員將相關信息錄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一體化”系統,系統識別人員登記失業時間等條件,并初審資料的真偽,將資料上傳掃描系統,針對資料不全等問題一次性告知 。受理人員初審通過后推送至縣區(含開發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業務主管機構 。
(二)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業務主管機構根據要求審核確認,錄入相應補助金額后,將補貼匯總情況報縣區財政局審批 。
(三)縣區財政局審批通過后,由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財政局將補貼匯總情況和縣區財政局審批意見推送至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
(四)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將全市補貼匯總情況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并向市財政局申請資金 。
(五)經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市財政局將補貼資金撥付至各縣區財政局,由各縣區嚴格依據財務規定按月撥付補助資金 。
五、市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業務主管部門聯系電話:
根據屬地原則,縣區、市屬開發區人社部門負責對轄區內的大學生發放補貼,咨詢電話如下:
東營區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0546-8207360;
河口區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0546-3661609;
墾利區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 , 0546-2521015;
廣饒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0546-6453336;
利津縣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0546-5623465;
東營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部,0546-8325337;
東營港經濟開發區綜合服務局,0546-8019755;
市現代農業示范區管理中心社會事務科,0546-2622888;
省黃三角農高區組織人事部,0546-8908102;
東營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畢業生就業科,0546-637897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