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住證受理和發放:
怎么才可以申請居住證:
流動人口在居住地申報居住登記或實際居住滿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申領居住證 。
首次申請:
流動人口首次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居住地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以下證明材料:(辦理資料)
(一)申領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
(二)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張;
(三)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四)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 。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授權委托書 。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應按下列程序受理《陜西省居住證》申請:
(一)認真查驗核對申領人提供的證明材料 。符合申領條件且證明材料齊全的,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區民警應當場指導申領人正確填寫申請表,并當場打印受理回執交予申領人 。
(二)申領人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不齊全的,公安派出所或社區民警應當場出具《陜西省辦理居住證補充材料通知書》 , 告知申領人補齊材料 。對不符合申領條件,應當告知申領人 , 并說明理由 。
(三)對申請人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情況需審查核實的 , 社區民警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人真實身份信息的核查比對工作,并將確認無誤的申請人及居住(租賃)房屋相關信息采集錄入公安系統,符合辦證條件的及時受理并上傳縣、分局審核 。審核中發現有犯罪嫌疑的應及時采取控制措施 。
縣(區)級公安機關(分局)在收到派出所上傳申請信息,應當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申報材料的審批簽發、制證工作 , 并將制好的證件經讀卡器驗卡合格后 , 將居住證發放到派出所 。公安派出所應當從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完成居住證的制發工作 。
公安派出所應當在居住證制作完成后,及時通知申請人到派出所領取 。申領人領證時應持《陜西省居住證受理回執》 , 派出所應當場驗證 , 經領證人簽字確認并收回《陜西省居住證受理回執》 。
【咸陽市流動人口辦理居住證須知 咸陽市辦理居住證需要什么手續】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主動為流動人口提供服務,可以采取上門辦證、預約辦證等多種便民利民措施,方便流動人口辦理居住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