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取得的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
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
得出的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
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南京個稅退稅哪些費用可以抵扣 南京個稅退稅哪些費用】
減除之后——
①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計算本年度最終應納稅額 。
②再減去納稅年度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 。
具體計算公式: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繳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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