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申請條件
外國人持簽證入境佛山市順德區停留,因原入境事由尚未終止或者因其他正當事由需要在簽證停留期限屆滿后繼續停留或者按照國家規定可以變更停留事由的,可申請簽證延期或者換發簽證 。
二、申請方式
外國人申請簽證延期、換發,應在原簽證停留期限屆滿前7天由本人親自到我大隊辦理相關手續并接受面談 。
在下列情形中的可以邀請單位或者個人、申請人的親屬代為申請:
1、未滿16周歲或者年滿16周歲以及因疾病等原因行動不便的;
2、非首次入境且在中國境內停留居留記錄良好的;
三、受理機關
佛山市順德區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隊(地址:佛山市順德區大良新城區德民路1號行政服務中心東座2樓1號窗口 , 咨詢電話:0757-22835252)
四、申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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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ǘ┨嶠簧昵肴私謖婷夤誒兜漬掌?0 x 30mm)及有效的《廣東省外國人簽證數字相片采集回執》各一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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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注意事項
1、申請表格一律用黑色簽字筆填寫完整并確保所留電話暢通,有邀請單位的 , 加蓋邀請單位公章 。
2、申請材料統一要求A4紙規格,所有復印件均須提供原件校對 。單位出具的證明、函件須加蓋單位公章 。
3、酒店出具的住宿登記表統一要求采取治安旅業系統內容抓屏打印并加蓋酒店前臺公章 。
【在順德申請簽證延期、換發須知 在順德申請簽證延期,換發須知是什么】4、代為申請的,需提交本人委托書(或接待單位公函)和代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 因疾病等原因行動不便須代為申請的,申請人還需提交縣級或二甲甲等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