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補貼實行“屬地管理、先繳后補、按季發放”的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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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單位申請 。用人單位向社會保險費繳納地的勞動就業管理機構提交《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社會保險費補貼人員花名冊》;
【江蘇揚州社保補貼如何發放 揚州社保補貼申領工作流程】2、審核公示 。各級就業管理機構受理審核錄入揚州市就業創業管理信息系統,將數據與社保繳費數據進行比對,匯總申報企業名單、補貼金額,生成《社會保險補貼申請匯總表》,并在人社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3、匯總審批 。各級就業管理機構按申報類型匯總補貼資金 , 報同級人社部門、財政部門審批;
4、核準撥付 。同級財政部門按核準后的《社會保險補貼申請匯總表》,將資金撥到同級就業管理機構;
5、資金發放 。各級就業管理機構負責及時將資金發放至申請單位銀行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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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人申請 。申請人攜帶相關材料至戶籍所在地或常住地街道(鄉鎮)、社區(村)人社窗口提出申請;
2、受理初審 。基層工作人員受理材料初審人員條件并錄入揚州市就業創業管理信息系統 , 同時將申報材料上傳至系統;
3、審核公示 。區(功能區)勞動就業管理機構對上報材料進行復核,同時進行系統數據比對 , 審核無異議的 , 在本區人社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
4、核準撥付 。市級勞動就業管理機構對系統數據進行抽查 , 核準匯總后擬定市級補助資金分配方案和資金申請報告,報市財政撥付安排資金;
5、資金發放 。區(功能區)勞動就業管理機構收到財政撥付的資金后,應及時將補貼資金發放至申請人省社會保障卡賬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