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辦理條件:
《律師法》 第十四條 律師事務所是律師的執業機構 。設立律師事務所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自己的名稱、住所和章程;
2、有符合《律師法》和本辦法規定的律師;
3、設立人應當是具有五年以上執業經歷并能夠專職執業的律師 , 且在申請設立前三年內未受過停止執業處罰; 【揚州個人律師事務所設立需要什么條件】
4、有符合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規定數額的資產 。
注:設立人對律師事務所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
二、辦理材料:
1、申請書;
2、律師事務所設立申請登記表;
3、解聘證明;
4、承諾書;
5、住所證明;
6、設立人的簡歷、律師執業證;
7、資產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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