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符合《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21修訂版)》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子女3周歲之前,夫妻雙方每年分別享受10天的育兒假 。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育兒假 。每年的育兒假不按照子女數量疊加享受 。
育兒假自子女出生之日起按周年計算,即自子女出生之日起的36個月內,夫妻雙方每12個月各享受10天育兒假 。【揚州育兒假年份怎么算】
補充內容:
《江蘇省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方案》(2022年2月10日印發)中:將嬰幼兒照護服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公共服務規劃等相關專項規劃 , 分級制定托育服務發展專項規劃 , 各設區市制定“一老一小”整體解決方案,推動落實土地、住房、財政、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措施 。健全完善托育服務標準規范 。按照國家部署逐步實行托育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準入制度,加強托育相關學科專業建設,培育產教融合型企業,多渠道培養充實托育人才隊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