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報流程
(一)人才向單位提出申請:
個人根據實際需求,向所在單位、眾創空間或創業孵化基地提出申請,并提供相應申請材料 。
個人申請材料包括:
1.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
2.租房合同及租金支付憑證復印件;
3.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復印件;
4.申請人銀行卡復印件;
5.告知承諾書;
6.個人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記錄(可前往各區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窗口或通過一網通辦進行查詢) 。
(二)單位擇優推薦:
單位對申請信息和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擇優推薦申報對象 , 以“戶管地”優先、注冊地兜底的原則向12個受理平臺提出申請 。
單位申報材料包括:
《長寧區優秀人才租房補貼單位申請表》、《長寧區優秀人才租房補貼申請人信息匯總表》并附申請人提供的個人材料 。
(三)平臺匯總審核:
12個受理平臺負責優秀人才租房補貼的申請受理及材料審核 。各受理平臺將根據申請單位對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度、成長性及人才的實際情況 , 實施擇優輪候機制 。各受理平臺將確定的擬補貼對象上報至區人社局 。
(四)補貼資金撥付:
區人社局對平臺上報的信息進行全區統籌,按照規定程序進行資金撥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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