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研究生考試復試詳細一覽
1,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
2,復試時間、地點、內容、方式、成績使用辦法、組織管理等由招生單位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自主確定 。復試辦法和程序由招生單位公布 。招生單位原則上應采用命制多套試題、安排考生隨機抽取試題等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管理 。招生單位全部復試工作一般應在錄取當年4月底前完成 。
3,教育部按照一區、二區制定并公布參加全國統一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
一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重慶、四川、陜西等21省(市);
二區包括: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云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0省(區) 。原則上按學科門類分別劃線,工商管理等管理類專業學位將根據情況單獨劃線 。
報考地處二區招生單位且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定向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和戶籍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業單位為原單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 , 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
4,招生單位應確定并公布報考本單位的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分學科門類或專業的總成績、單科成績要求,下同)等 。
(一)在教育部劃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 , 結合生源、招生計劃、復試比例等情況,自主確定本單位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但不得出臺歧視性或其他有違公平的規定 。
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招生單位可直接自主劃定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并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備案,未經備案的不得公布執行 。
相關招生單位自主確定并公布報考本單位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和中醫(以下簡稱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 。教育部劃定的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供招生單位參考 。
招生單位自主劃定或確定的總分要求低于教育部劃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專業,下一年度不得擴大該專業招生規模(不含“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 。
(二)自主確定“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該計劃接受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
(三)自主確定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 。
5,對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可允許其破格參加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第一志愿專業復試(以下簡稱破格復試) 。
破格復試應優先考慮基礎學科、艱苦專業以及國家急需但生源相對不足的學科、專業 。對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專業 , 招生單位要積極做好調劑工作,不得單純為完成招生計劃或保護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標準進行破格復試 。合格生源(含調劑生源)充足的招生專業一般不再進行破格復試 。破格復試考生不得調劑 。
破格復試辦法、程序及相關考生名單須經招生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定 。
6,復試采取差額形式,招生單位自主確定復試差額比例并提前公布 , 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
招生單位要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制訂本單位的復試錄取辦法和各院系實施細則,提前在本單位網站向社會公布并嚴格執行 。復試錄取辦法中應當明確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和其他學術要求,以及復試、調劑、錄取等各環節具體規定,特別要明確破格復試條件和程序 。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復試錄取規定一律無效 。
【衡陽市考研 2024衡陽研究生考試復試規則】7 , 招生單位在復試前應當嚴格采取人證識別及相關信息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對考生的身份審核及報考專項計劃、享受照顧(含加分)政策的資格審核,對不符合規定條件者 , 不予復試 。
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 。少數民族地區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
8,招生單位在復試期間要堅持并完善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等管理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管,確保公平公正 。
考生應自覺遵守招生單位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招生單位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 。
9,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 。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 。加試方式為筆試 。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或旅游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 。對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招生單位可自主確定是否加試,相關辦法應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公布 。
10,會計碩士、圖書情報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和審計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招生單位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
11,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復試中進行,由招生單位自行組織,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
12,招生單位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
13,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 , “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 , 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
退役大學生士兵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報考(含調劑)“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在部隊榮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員 , 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各招生單位應嚴格規范執行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統一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外,不得擅自擴大范圍、另設標準 。
13,考生體檢工作由招生單位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 。招生單位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 , 結合招生專業實際情況,提出本單位體檢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