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莞積分入學申辦流程一覽
?。ㄒ唬┕佳?。各鎮街(園區)教育主管部門對轄區內義務教育公辦學校的學位容量進行統計,核定當年可提供積分入學的年級和學位供給數,向社會公布 。
(二)網上報名 。積分入學實行網上報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家長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東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統一招生平臺”(統稱“招生平臺”) , 填寫積分入學相關信息及上傳佐證材料 。具體報名時間以當年公布為準 。報名時間結束后,招生平臺自動關閉信息填寫和報名功能 。
(三)資料初審 。報名工作結束后,招生平臺將申請人家長填報的積分入學信息推送相應職能部門審核 。審核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及評分標準,在網上報名工作結束后的 10 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和評分工作 。具體日程安排以當年公布為準 。
(四)網上確認 。初審結果公布后,申請人家長對初審結果無異議的,須在規定時間內對初審結果進行“網上確認” 。初審結果“網上確認”后,申請人家長不能再對積分入學有關報名信息和初審結果進行修改或復核 。
【東莞積分入學申辦流程一覽 東莞積分入學辦理流程】初審不通過或對積分結果有異議的申請人家長,須在規定時間內按復核指引提出復核,復核無誤后再進行“網上確認” 。申請人家長不按時進行復核和網上確認的 , 視為自動放棄積分入學申請 。復核過程除審核部門提出要求外,原則上不接受變更或補充信息資料 。
(五)志愿填報 。“網上確認”工作結束后 , 申請人家長根據申請鎮街(園區)提供的學位情況、志愿填報規則、錄取規則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志愿填報 。
(六)積分公示 。各鎮街(園區)教育主管部門根據申請人的最終積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并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的監督,公示期不少于 7 日 。
公示期內如接到反映和舉報,經查核屬實后,按實際情況修訂積分結果和排名;如發現有提供虛假信息或材料的,取消申請人申請資格 。
?。ㄆ擼┭話才?。積分排名公布后,申請人家長可在規定時間內修改志愿 。積分公示期結束后 , 各鎮街(園區)教育主管部門根據申請人的積分和排名、申請人最終填報的志愿及學位供給情況,按公布的規則進行錄取 。
因申請人積分相同而超出學位供給計劃數的,依次按申請人在“在本市辦理居住證年限”“在本市繳納社保年限”“在本市納稅情況”“在本市居所情況”項目的得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如四個項目依次排序后仍然出現申請人積分相同而超出積分學位供給計劃數的 , 由申請地教育主管部門通過抽簽、電腦派位或其他形式進行錄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