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報到接收
退役士兵、轉業(yè)士官退役后,持退伍證、部隊介紹信到縣退伍辦報到 。義務兵和復員士官報到時間為退出現役后30日﹔轉業(yè)士官6月30日前報到
2、審核登記
縣退伍辦進行檔案審核,登記退役士兵聯系方式
將不符合相關規(guī)定的檔案退回原部隊或入伍所在地,對手續(xù)﹑資料不全的,向本人說明理由并督促其一次性補充完整
3、申請政府安置
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所需條件:1、士官服現役滿12年;2、服役期間榮獲二等功以上或戰(zhàn)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3、因公﹑因戰(zhàn)致殘被評定為5至日級殘疾;4、烈士子女
4、制定安置計劃
退役士兵、轉業(yè)士官報到結束后 , 政府制定安置計劃
5、發(fā)放補助
政府公布安置計劃后,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并督促上崗及發(fā)放待安置期間生活補助費
咨詢電話:0377-66885225
【南召縣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間生活補助費辦理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