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東莞生育登記怎么辦理?
群眾可持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到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衛生健康部門進行線下辦理,填制《廣東省生育登記表》,待衛生健康部門核查通過后,打印《廣東省生育登記憑證》 。
辦理機構應在登記人提交生育登記辦理資料后5個工作日內辦理生育登記,并出具《廣東省生育登記憑證》,同時生成電子證照供相關部門調用 。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期限的,經辦理機構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5個工作日,但應書面告知申請人 。
辦理機構應在登記人提交生育登記辦理資料后5個工作日內辦理生育登記,并出具《廣東省生育登記憑證》,同時生成電子證照供相關部門調用 。【東莞辦理生育登記手續需要哪些證明 東莞生育登記怎么辦理?】
現居住地辦理機構辦理生育登記的,應當在辦理登記后5個工作日內 , 通過相關信息系統向登記人戶籍所在地的鄉鎮、街道衛生健康工作機構通報辦理結果 。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衛生健康工作機構應及時將登記人的生育登記信息錄入相關信息系統 。外省戶籍人員的生育登記信息由現居住地錄入 。
辦理機構受理生育登記后,要在本辦法規定的時限內辦結;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期限的 , 經辦理機構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5個工作日,但應書面告知申請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