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殘疾人怎樣分類?分級標準是怎樣的?
殘疾分類
根據《殘疾人殘疾分類和分級》(GB/T26341-2010),按不同殘疾分為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和多重殘疾 。
殘疾分級
分級原則:各類殘疾按殘疾程度分為四級,殘疾一級、殘疾二級、殘疾三級和殘疾四級 。殘疾一級為極重度,殘疾二級為重度 , 殘疾三級為中度,殘疾四級為輕度 。
【視力分級】
按視力和視野狀態分級,其中盲為視力殘疾一級和二級,低視力為視力殘疾三級和四級 。視力殘疾均指雙眼而言,若雙眼視力不同,則以視力較好的一眼為準 。如僅有單眼為視力殘疾 , 而另一眼的視力達到或優于0.3,則不屬于視力殘疾范疇 。視野以注視點為中心,視野半徑小于10度者 , 不論其視力如何均屬于盲 。
【聽力分級】
按平均聽力損失,及聽覺系統的結構、功能,活動和參與 , 環境和支持等因素分級(不佩戴助聽放大裝置) 。
注:3歲以內兒童,殘疾程度一、二、三級的定為殘疾人 。
【言語分級】
按各種言語殘疾不同類型的口語表現和程度,腦和發音器官的結構、功能,活動和參與 , 環境和支持等因素分級 。
【肢體殘疾分級】
按人體運動功能喪失、活動受限、參與局限的程度分級(不佩戴假肢、矯形器及其它輔助器具) 。
【智力殘疾分級】
按0~6歲和7歲及以上兩個年齡段發育商、智商和適應行為分級 。0~6歲兒童發育商小于72的直接按發育商分級,發育商在72~75之間的按適應行為分級 。7歲及以上按智商、適應行為分級;當兩者的分值不在同一級時 , 按適應行為分級 。WHO-DASⅡ分值反映的是18歲及以上各級智力殘疾的活動與參與情況 。
【精神殘疾分級】
18歲及以上的精神障礙患者依據 WHO-DASⅡ分值和適應行為表現分級,18歲以下精神障礙患者依據適應行為的表現分級 。
【多重殘疾分級】
按所屬殘疾中殘疾程度最重類別的分級確定其殘疾等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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