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荊門居民或職工家屬城鎮戶口遷移證辦理材料】由本人持
(1)落戶申請書;
(2)被投靠人所在單位或街道辦戶口遷移證流程事處出具的證明;
(3)投靠人原籍戶籍證明;
(4)結婚證原件、復印件;
(5)雙方身份證復印件;
(6)投靠人原籍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無業證明;
(7)投靠人戶口是兵團的,由兵團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出具無業證明 , 到所在派出所申報 , 由戶籍警核實后填寫“申請入戶審批表”的簽署意見,并由戶籍警給申報人填寫《辦理戶口、居民身份證責任書》交申報人,申報材料經所長審核后,上報分(縣)公安局審批并打印準遷證下發各派出所,申報人憑《辦理戶口、居民身份證責任書》回執領取準遷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