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陽離婚證補辦條件要求是什么?
【沈陽離婚辦理 沈陽離婚證補辦條件要求是什么】沈陽離婚證補辦分為以下三種情況,相應辦理條件要求如下:
【雙方均為內地居民】
辦理條件:
1、內地居民婚姻登記證遺失、損毀或者原婚姻登記證有瑕疵的,可以向下列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1)一方或雙方常住戶口在本市的內地居民可以向本市任一內地居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2)部隊駐地、入伍前常住戶口在本市或另一方常住戶口在本市的現役軍人,可以向本市任一內地居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3)雙方目前常住戶口均不在本市的內地居民,原婚姻登記在本市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的,可以向本市任一內地居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4)一方為本市內地居民,另一方為非內地居民,可以向現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或原辦理婚姻登記機關所在地負責涉外國人、涉港澳臺居民、華僑婚姻登記的機關申請補領;
5)一方目前常住戶口不在本市,另一方為非內地居民,或者雙方為非內地居民,原婚姻登記在本市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的,當事人可以向原辦理婚姻登記機關所在地負責涉外國人、涉港澳臺居民、華僑婚姻登記的機關申請補領 。
2、當事人依法登記離婚,現今仍然維持該狀況 。
【一方為內地居民 , 一方為外國人、港澳臺居民、華僑】
辦理條件:
1、當事人遺失、損毀婚姻登記證,可以向原辦理該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
2、當事人依法登記離婚 , 現今仍然維持該狀況 。
【雙方均為外國人、港澳臺居民、華僑】
辦理條件:
1、當事人遺失、損毀婚姻登記證,可以向原辦理該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
2、當事人依法登記離婚 , 現今仍然維持該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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