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記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
3不動產權屬證書;
4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移的材料,包括:
?。?)買賣的 , 提交買賣合同;互換的,提交互換合同;贈與的,提交贈與合同;
?。?)因繼承、受遺贈取得的,按照本規范1.8.6條的規定提交材料;
?。?)作價出資(入股)的,提交作價出資(入股)協議;
?。?)法人或其他組織合并、分立導致權屬發生轉移的 , 提交法人或其他組織合并、分立的材料以及不動產權屬轉移的材料;
?。?)共有人增加或者減少的,提交共有人增加或者減少的協議;共有份額變化的,提交份額轉移協議;
?。?)分割、合并導致權屬發生轉移的,提交分割或合并協議書,或者記載有關分割或合并內容的生效法律文書 。實體分割或合并的,還應提交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同意實體分割或合并的批準文件以及分割或合并后的不動產權籍調查表、宗地圖、宗地界址點坐標等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等導致權屬發生變化的 , 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等材料 。
5申請劃撥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移登記的,應當提交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的批準文件;
6依法需要補交土地出讓價款、繳納稅費的,應當提交繳清土地出讓價款憑證、稅費繳納憑證;
7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
收費標準:
根據國家發改委 財政部《關于不動產登記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規[2016]2559號文件規定住宅類不動產登記收費80元/件:非住宅不動產登記收費550元/件 。
流程環節:
【菏澤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移登記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