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申報對象
截至2024年3月31日,由民政、鄉村振興等部門認定的低保對象、特困人員、易返貧致貧人口、支出型困難人口(指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人口),且經過有診斷資質的醫療機構確診、患有宮頸浸潤癌ⅡB(包括ⅡB)及以上或乳腺浸潤癌的低收入婦女 。
二、申報流程
1.根據自愿申請原則,由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兩癌”患病婦女提出救助申請,準確、如實、完整地填寫救助個人申報表和申請承諾書 , 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身份證復印件、有診斷資質的醫療機構出具的病理圖文報告或疾病診斷證明書、醫療報銷憑證、低收入證明材料等),上報至村(社區)婦聯 。
2.鄉鎮(街道)婦聯負責收集匯總申報對象名單、人數以及申報材料,初審基本合格后上報至市婦聯 。
3.市婦聯協調民政、鄉村振興等部門意見,核實申報對象的病種病情、家庭經濟狀況等,認真填報患病婦女申報信息匯總表 , 在征求民政、鄉村振興等部門意見基礎上,加蓋市婦聯、民政、衛生健康部門公章,上報州婦聯 。
三、申報材料
1.申請表(村/社區蓋章)和申請承諾書(一式三份)
2.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在一張A4紙上)
3.戶口本復印件(戶主患者在同一頁上)
4.最近一次住院的醫院病歷首頁、醫院診斷證明復印件(市級及以上)
5.醫院治療結算發票和新農合或社保報銷憑證復印件
6.低保、易返貧致貧、低收入等證明材料
四、申報時間
即日起至2024年4月7日止 。
五、溫馨提示
1.已獲得過婦聯系統“兩癌”救助金的對象不可重復申報 。
2.申報對象必須準確、如實、完整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嚴禁弄虛作假 。如發現存在虛報冒領行為,將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并追繳所獲“兩癌”救助資金 。
【2024昌吉市低收入婦女兩癌救助申報指南】3.申報人員戶籍必須為昌吉市戶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