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石城人才津貼申請時間
2024年3月25日-4月7日 。
申報程序
1.提出申請 。申請人如實填寫《石城縣人才津貼及獎勵申報表》(附件1),并提供相關佐證材料 。各用人單位負責填報《石城縣人才津貼及獎勵申報匯總表》(附件2),一并提交主管部門匯總審核;
2.資格初審 。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負責對申報人的申報條件進行初步審核,復印件與原件核對無誤后加蓋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公章 , 審核通過后報縣委人才辦,未審核蓋章的材料不予受理 。
3.資格復審 。先由縣人社局核實申報人的學歷、繳納社保、聘任等情況,再征求縣平安辦等部門意見 。
4.名單公示 。根據聯合審核結果 , 對符合條件的人員進行為期一周的公示 , 經公示無異議的,報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或報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同意 。
5.經費發放 。根據審定的名單,由縣委人才辦按程序統一申報,從財政預算安排的人才專項經費中予以撥付 。
點擊下載:附件2:石城縣人才津貼及獎勵申報匯總表
【贛州石城人才津貼申請時間 石城縣人才補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