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參加失業保險的單位必須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 。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由用人單位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并出示以下證件資料:①營業執照、批準成立證件或其他批準執業證件;②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布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③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
(2)對繳費單位填報的《社會保險登記表》 , 提供的證件和資料 ,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即時受理 , 并在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符合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 。【海南省失業保險經辦機構 海南如何進行失業保險登記】
(3)用人單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以后,應在每月5日之前,向失業保險經辦部門辦理繳費申報,報送《失業保險費申報表》以及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材料 。
辦理地點
海南州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青海省共和縣團結北路11號
電話: 0974-8512774 0974-8512274(勞動監察大隊)
郵編:813000
海南州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地址:青海省共和縣恰卜恰鎮人民街35號
電話:0974-8513218
郵編:81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