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條件
納稅人需要使用電子繳稅系統繳納稅費的 , 可以與稅務機關、開戶銀行簽署委托銀行代繳稅款三方協議或委托劃轉稅款協議,實現使用電子繳稅系統繳納稅費、滯納金和罰款 。
二、辦理材料
1、《委托銀行代繳稅款三方協議(委托劃轉稅款協議書)》原件三份
2、經辦人身份證原件
三、辦理地點
可通過遼寧省稅務局各縣區局辦稅服務廳、遼寧省電子稅務局辦理
詳細地點查詢:點此進入
電子稅務局網址:點此進入
四、辦理時間
工作日:上午8:30~11:30 , 下午13:00~17:00
五、注意事項
1.納稅人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
2.納稅人可通過辦稅服務廳、電子稅務局獲取《委托銀行代繳稅款三方協議(委托劃轉稅款協議書)》文本 。
3.納稅人使用符合電子簽名法規定條件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者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鞍山銀稅三方劃繳協議怎么辦理 銀行劃繳稅費款第三方協議填寫】4.業務申請人已進行實名認證先行打印《銀稅三方(委托)劃繳協議》,并加蓋稅務機關業務專用章,簽章容缺補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