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蘇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科目成績以“合格”“不合格”呈現 。外省成績轉入認定辦法如下:
1、外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使用原始分數與等級成績(或標準分數與等級成績)同時評定的,則依據其等級成績進行認定 。其合格(含)以上等級均認定為“合格”,不合格等級認定為“不合格” 。
2、外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以等級形式呈現的,其合格(含)以上等級均認定為“合格”,不合格等級認定為“不合格” 。
3、外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以“合格”“不合格”呈現的,其合格成績認定為“合格”,不合格成績認定為“不合格” 。
成績轉入的認定程序
1、考生在我省參加當年普通高考報名 。
2、通過普通高考綜合業務信息管理系統(gk.jseea.cn)申請、填寫、上傳成績證明資料等,并等待審核 。
【辦法+程序 外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轉入江蘇認定】3、考生攜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外省省級教育考試機構開具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證明原件和復印件至江蘇省教育考試院進行成績轉入認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