棠下鎮民辦學校招生辦法
招生條件及對象
【棠下鎮民辦小學一年級招生報名對象及條件】各民辦學校應嚴格按照江門市蓬江區教育局印發的《江門市蓬江區2022年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方案》(蓬江教基〔2022〕10號)以及江門市蓬江區教育局印發的《關于規范2022年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及轉學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進行招生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23〕1號),深入推進“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2024年蓬江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轉學對象須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
A.具有蓬江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 。
B.具有蓬江區學籍的小學畢業生(僅限報讀初中) 。
C.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一方為蓬江區戶籍 。
D.父(母)或祖輩在蓬江區購買住宅(不含鋪位、車庫、商業公寓)并獲得住宅房產權證明 。
E.戶籍在江門市以外、父(母)在蓬江區2023年9月份開始繳納社會保險費1個月以上且持有有效的居住證的適齡兒童(社保繳費清單和居住證須為父或母同一方同時持有);
F.戶籍在江門市下屬其他縣(市、區),父(母)在蓬江區2023年9月份開始繳納社會保險費1個月以上,且持有江門市房屋租賃服務中心備案的本區中心城區房產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的適齡兒童(社保繳費清單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須為父或母同一方同時持有) 。
G.在蓬江區居住的華僑及外籍人員 。
經批準設跨區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其跨區招生對象為江門市各市(區)符合上述ABCDG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