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藏自治區居住證辦理注意事項:
流動人口中的成年育齡婦女在離開戶籍所在地前,應當在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辦理婚育證明;在到達現居住地三十日內向現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交驗婚育證明 。
【昌都居住證辦理注意事項 東昌府區辦理居住證需要提供什么】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應當在流動人口入住后二十四小時內登記其姓名、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等基本情況,并在三個工作日內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流動人口居住登記 。
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或者中止的,房屋出租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應當于解除或者中止合同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報告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
流動人口承租房屋,應當如實說明租住人數,出示身份證件,填寫承租人員信息登記表;共同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告知房屋出租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