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理部門:遷入地派出所 。
辦理條件:
(1)退役士兵(包括義務兵、士官)應提供本市或本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安置落戶手續,向安置落戶地派出所申領落戶 。
(2)下列情形之一的退役士兵可在農村地區落戶:一是農村入伍且未安置工作或未實行國家供養的義務兵;二是農村入伍的自主就業的士官 。
【重慶退役士兵安置落戶怎么辦理流程 重慶退役士兵安置落戶怎么辦理】(3)農村入伍的退役士兵可選擇在戶口所在地或合法穩定住所的城鎮地區落戶 。
辦理流程
(1)申請(含網上)
(2)受理
(3)審核辦結 。(說明:對于非網上申請的: (1)申報材料不齊全的 , 應一次性書面告知需補充的材料;(2)因不符合政策規定不受理或不批準的,出具《不予戶口登記告知單》 。對于網上申請的,用信息告知上述結果 。)
所需材料:
(1)申請書
(2)《重慶市退役軍人、無軍籍職工及隨調(遷)家屬落戶介紹信》
(3)在本人合法穩定住所入戶的,還應提供合法穩定住所手續
(4)在入伍注銷戶口地外的直系親屬處入戶的,還應提供關系證明(其中,公安內部信息核查能證明父母與子女親屬關系的,不提供)和落戶方居民戶口簿
(5)市外入伍的退役軍人,還應提供入伍注銷戶口證明 。
辦理時限:當場辦結 。
收費依據及標準: 依據渝價〔2001〕272號和財綜〔2012〕97號文件規定 , 免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