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生產銷售應當具備保障食品安全的設施設備和條件,遠離污染源,并符合國家有關食品安全標準 。
2、生產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劑從合格供應廠商名錄中挑選廠商采購,其質量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不得使用非食用性原、輔材料加工食品 。禁止使用無品名、產地、廠名、生產日期、批號、規格、配方、保質期和食用方法等標識的預包裝食品和食品添加劑加工食品 。
3、建立健全的食品采購索證和臺帳制度 。建立檢驗制度,設立與生產規模相適應的衛生和質量檢驗室,對其生產加工的食品按照產品標準和衛生、質量管理規定對本企業生產加工的食品實施出廠檢驗 。檢驗合格后才準予出廠銷售 。
4、做好食品初加工、貯藏和供應等食品加工過程的管理 , 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衛生要求進行操作,確保食品不受污染 。
5、按規定做好食品留樣工作 。健全食品追溯制度,確保食品安全 。
【關于大米的食品安全問題】6、明確內部衛生管理職責 , 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