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覆蓋范圍
城鎮所有用人單位 , 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 。
二、職工醫保門診共濟待遇
三、住院醫療待遇及自付項目
1、我市醫保政策規定:參保人員在一級醫院、二級醫院、三級醫院住院和轉診轉院時,統籌基金起付標準分別為200元、400元、600元、800元 。
2、參保患者住院醫療總費用自起付標準(門檻費)以上符合醫保規定的費用,按照參保職工類別(在職或退休)及醫療費用的高低分不同的比例進行報銷 。其中住院起付標準、乙類藥品費用的10%~30%、特殊檢查、特殊治療費用的10%~30%、特殊材料費用的20%~40%(目錄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等由個人自付,其余由統籌基金按比例支付,具體如下表:
【信陽職工醫保待遇標準 信陽職工醫保待遇標準最新】3、職工醫保患者一個醫保年度總醫療費用累計(包括住院費用、門診重癥慢性病費用及轉診費用)基本醫療保險統籌支付6萬元,大額補充醫療保險支付40萬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