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伙企業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則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一)合伙企業的合伙人以合伙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分配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
(二)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協商決定的分配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
(三)協商不成的,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實繳出資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
(四)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 , 按照合伙人數量平均計算每個合伙人的應納稅所得額 。
合伙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 。
合伙企業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伙人在計算其繳納企業所得稅時,不得用合伙企業的虧損抵減其盈利 。
【法律依據】
【個人合伙企業所得稅怎么交 個人合伙企業怎么交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合伙企業合伙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規定合伙企業以每一個合伙人為納稅義務人 。合伙企業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繳納個人所得稅;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繳納企業所得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