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印發《2024年泰州市區發放購房補貼 操作細則》的通知
各區住建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關于優化調整市區房地產政策的通知》(泰建 發〔2024〕8號)、《關于進一步促進市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 發展的通知》(泰建發〔2024〕126號),規范市區購房補貼發 放工作,現制定《2024年泰州市區發放購房補貼操作細則》,
請遵照執行 。
泰州市財政局
2024年8月30日
2024年泰州市區發放購房補貼操作細則
根據《關于優化調整市區房地產政策的通知》(泰建發 〔2024〕8號)、《關于進一步促進市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泰建發〔2024〕126號)規定,對滿足相關條件的 購房者給予購房補貼 。為規范購房補貼申請、審核、發放工作,特制定操作細則如下:
一、購房補貼對象
1.換新購: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出售泰州市 范圍內自有住房,并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購買 (買賣不分先后)市區范圍內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者(含直系親 屬) 。本細則中“直系親屬”指配偶、父母、子女 。
2.組團購: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 , 同一企業、事業、機關單位(系統)等組織單位職工(3人及以 上)一次性團購3套以上(含)新建商品住房的 , 補貼給購房者; 企業一次性團購3套以上(含)新建商品住房用于解決職工住房 的,補貼給企業 。“一次性團購”是指參與組團的購房者購買市 區新建商品住房(不限定同一樓盤),需在同一個周期內全部完 成網簽備案(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為第一個周 期 , 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為第二個周期) 。同 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申請其他購房補貼的,不再參與組團購 。
3.孝心購: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購買 同一小區內新建商品住房總面積超過200平方米(一套或多套) 用于愛老護老的購房人(購房者需滿18周歲) 。購買多套的,購房人應為同一人或直系親屬 。
4.多孩補貼: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購 買市區新建商品住房且生育二孩、三孩的泰州市戶籍家庭(購房 時已生育且至少一名子女未滿18周歲,夫妻一方為泰州市戶籍,即可認定為泰州市戶籍家庭) 。二孩、三孩家庭的認定以購房合 同網簽備案時間為準 。
5.軍人補貼: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購 買市區新建商品住房的退役、現役軍人 。
6.進城購: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購買 市區新建商品住房的農村戶籍人口 。
7.返鄉購: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購買 市區新建商品住房的泰州籍在外工作人群 。
8.來泰購: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購買 市區新建商品住房的非泰州市區戶籍人口 。
二、購房補貼標準
1.換新購:購房總價在400萬及以上,給予8萬元購房補貼; 購房總價在300萬及以上,給予6萬元購房補貼;購房總價在120 萬及以上,給予3萬元購房補貼 。
2.組團購:購房款總額2% 。
3.孝心購:8萬元 。
4.多孩補貼:二孩、三孩購房補貼標準分別為購房款總額的 1.5%、2% 。
5.軍人補貼:退役、現役軍人購房補貼標準分別為購房款總 額的1.5%、2% 。
6.進城購:購房款總額1.5% 。7.返鄉購:購房款總額1.5% 。8.來泰購:購房款總額1.5% 。
三、辦理流程
(一)申請資料
填寫《泰州市區購房補貼申請審批表》一式三份(見附件1),申請人須為購房者,有多個共同購房者的,需簽署《授權委托書》 (見附件2)確定其中一人作為申請人及補貼領款人,并根據擬 申請購房補貼類型,提供相應資料 。對于申請“組團購”補貼的 每位團購者均需填寫《泰州市區購房補貼申請審批表》 。
換新購
1.購房者身份證及戶口簿;
2.抵扣首付的提供《簽約合同內容確認單》(見附件3)/不 抵首付的提供網簽備案合同及本人銀行卡;
3.出售房屋網簽備案合同;
4.若非本人換新還需提供直系親屬身份證、戶口簿,若不在同一戶口,需提供公安機關提供的相關證明;
組團購
個人申請:
1.購房者身份證及戶口簿;
2.抵扣首付的提供《簽約合同內容確認單》(見附件3)/不 抵首付的提供網簽備案合同及本人銀行卡;
3.企業、事業、機關單位(系統)蓋章確認的《“組團購” 證明》(見附件4),其中企業人員需提供連續近三個月的社保繳納證明(或銀行出具的工資發放憑證) 。
企業申請:
1.企業營業執照;
2.抵扣首付的提供《簽約合同內容確認單》(見附件3)/不 抵首付的提供網簽備案合同及企業銀行賬戶;
3.企業《授權委托書》(見附件2)、受委托人身份證;
4. 《企業團購說明》(見附件5) 。
孝心購
1.購房者身份證及戶口簿;
2.抵扣首付的提供《簽約合同內容確認單》(見附件3)/不 抵首付的提供網簽備案合同及本人銀行卡;
3. 《“孝心購”說明》(見附件6);
4.若購買多套且購房人為直系親屬的 , 還需提供直系親屬身份證、戶口簿,若不在同一戶口,需提供公安機關提供的相關證 明 。
多孩補貼
1.購房者身份證及戶口簿(購房者至少有一人為泰州市戶籍; 如有必要提供結婚證明);非泰州市戶籍家庭在申請購房補貼前,將戶籍遷移至泰州市內,也可受理 。
2.抵扣首付的提供《簽約合同內容確認單》(見附件3)/不 抵首付的提供網簽備案合同及本人銀行卡;
3.每位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 。
軍人補貼
1.購房者身份證及戶口簿;
2.抵扣首付的提供《簽約合同內容確認單》(見附件3)/不 抵首付的提供網簽備案合同及本人銀行卡;
3.購房者為退役軍人的,需提供退役軍人證件,經戶籍所在 地市(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蓋章確認的《退役軍人基本情況審 核表》(見附件7);購房者為現役軍人的,需提供現役軍人證 件,經所在部隊(團級以上)政治部門及泰州軍分區政治工作處 蓋章確認的《現役軍人基本情況審核表》(見附件8) 。
進城購
1.購房者身份證及戶口簿(如有多位購房者 , 至少1位為農村戶籍);
2.抵扣首付的提供《簽約合同內容確認單》(見附件3)/不 抵首付的提供網簽備案合同及本人銀行卡;
3.農村戶籍證明材料(村集體組織蓋章證明)(見附件9);
返鄉購
1.購房者身份證及戶口簿(如有多位購房者,至少1位為泰 州籍外市工作人員);
2.抵扣首付的提供《簽約合同內容確認單》(見附件3)/不 抵首付的提供網簽備案合同及本人銀行卡;
3.在外市工作單位證明材料(見附件10),及連續近三個月 繳納社保的證明(或銀行出具的工資發放憑證) 。
來泰購
1.購房者身份證及戶口簿(如有多位購房者,至少1位為非 泰州市區戶籍);
2.抵扣首付的提供《簽約合同內容確認單》(見附件3)/不 抵首付的提供網簽備案合同及本人銀行卡;
(二)窗口初審
各區購房補貼窗口(見附件11)負責初審,對申請人所提交 資料進行核驗,資料齊全且符合申請條件的,進入復審認證;資料不全或不清晰的 , 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由申請人補充提供 。
(三)復審認證
各區購房補貼窗口將通過初審的購房補貼申請提交至市住 房城鄉建設局復審認證 。經復審認證無誤后 , 申請抵扣首付款的,可憑審核部門蓋章的《泰州市區購房補貼申請審批表》辦理網簽 備案 。
(四)補貼發放
購房人繳納契稅后 , 將完稅憑證提交至各區購房補貼窗口登 記,窗口匯總后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 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按期 發放至相應的開發企業(購房補貼抵扣首付款的)和購房者賬戶 。
特別提醒
1.房屋交易時間以網簽備案時間為準 。無特殊規定的,身份和戶籍的認定以網簽備案時間為限 。
2.購房面積、價格以簽約合同內容確認單/網簽備案合同中購 房總面積、購房總價為準,面積和價格包含建筑主體,閣樓、儲 藏室、車庫等配套設施,不含車位 。若發生退房或網簽備案合同 發生變更,達不到補貼條件的,原補貼予以撤銷(比如:①4個 人團購 , 退房1人,仍符合團購補貼;若3人團購,退房1人,則不滿足補貼條件需撤銷3人所有的補貼 。②網簽備案合同發生變更,面積或金額達不到補貼標準,需撤銷補貼) 。
3. 申請資料非本人辦理或企業委托個人辦理的,需提供《授權委托書》(見附件2) 。參建單位(材料供應商、施工企業等)以本項目應收賬款購買本項目新建商品住房的,視實際情況辦理 。
4.以上購房補貼不重復享受 。
四、申請受理時間
本次市區購房補貼申請受理時間為2024年2月1日—2025年6 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
五、各部門職責
1.市財政局負責牽頭落實購房補貼所需資金和日常管理工 作;
2.市、區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受理、審批、發放購房補貼,登記購房補貼發放信息;
3.各相關單位配合做好購房補貼發放工作 。
六 、購房補貼兌付的時間與方式
1.購房人繳納契稅后方能享受購房補貼 。
2.補貼實施分批兌付 。第一批次預計在2025年3月份發放,兌付2024年3月31日前受理的購房補貼;第二批次預計在2025年 二季度發放,兌付2024年9月30日前受理的購房補貼;第三批次 預計在2025年三季度發放,兌付2024年12月31日前受理的購房補 貼;第四批次預計在2025年四季度發放,兌付2025年6月30日前 受理的購房補貼 。
3.購房補貼資金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向市財政局申請,由市財政局將預算經費撥付至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撥付至相應的開發企業或為抵首付款的購房人 。購房補貼資金由 市財政局先行墊付,年終按實清算,按照市區財力增量分享比例 分擔 。購房補貼資金應當專款專用,發放工作結束后 , 結余資金 全部繳回財政 。
七、其他事項
1.購房人申請購房補貼的,須承諾填寫的信息及提供的材料 真實、合法、有效,如有欺騙、隱瞞、造假等行為的 , 自愿承擔 一切法律責任 。
2.若發生退房情形,購房補貼金額需按原路退回 。
3.未盡事宜,由發文單位會商解決,發文單位享有政策解釋 權 。
附件:1.泰州市區購房補貼申請審批表 2.授權委托書
3.簽約合同內容確認單
4.“組團購”證明 5.企業團購說明
6.“孝心購”說明
7.退役軍人基本情況審核表
8.現役軍人基本情況審核表
9.農村戶籍證明材料 10.外市工作證明
11.泰州市區購房補貼窗口聯系方式
附 件 1
泰州市區購房補貼申請審批表
點擊下載word版:泰州市區購房補貼申請審批表
填表須知:
1. 申請購房補貼需提供:
①換新購:購房者身份證及戶口簿、簽約合同內容確認單(抵扣首付)/網簽備案合同及本人銀行 卡(不抵首付)、出售房屋網簽合同 , 若非本人換新還需提供直系親屬身份證、戶口簿 , 若不在同一戶 口,需提供公安機關提供的相關證明;
②組團購:個人:購房者身份證及戶口簿、簽約合同內容確認單(抵扣首付)/網簽備案合同及本 人銀行卡(不抵首付)、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需提供經單位蓋章確認的團購證明,企業人員需提供由同一 單位或所屬系統的證明,及連續近三個月繳納社保的證明(或銀行出具的工資發放憑證);企業:企業 營業執照;抵扣首付的提供《簽約合同內容確認單》/不抵首付的提供網簽備案合同及企業銀行賬戶; 《企業團購情況說明》
③孝心購:購房者身份證及戶口簿、簽約合同內容確認單(抵扣首付)/網簽備案合同及本人銀行 卡(不抵首付)、承諾書等;
④多孩:購房者身份證及戶口簿、簽約合同內容確認單(抵扣首付)/網簽備案合同及本人銀行卡 (不抵首付)、出生證明等;
⑤軍人:購房者身份證及戶口簿、簽約合同內容確認單(抵扣首付)/網簽備案合同及本人銀行卡 (不抵首付) 。購房者為退役軍人的 , 需提供退役軍人證件,經戶籍所在地市(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
蓋章確認的《退役軍人基本情況審核表》;購房者為現役軍人的,需提供現役軍人證件 , 經所在部隊(團 級以上)政治部門及泰州軍分區政治工作處蓋章確認的《現役軍人基本情況審核表》;
⑥進城購:購房者身份證及戶口簿、簽約合同內容確認單(抵扣首付)/網簽備案合同及本人銀行 卡(不抵首付)、農村戶籍證明材料;
⑦返鄉購:購房者身份證及戶口簿、簽約合同內容確認單(抵扣首付)/網簽備案合同及本人銀行 卡 (不抵首付)、在外市工作單位證明材料 , 及連續近三個月繳納社保的證明(或銀行出具的工資發放 憑證);
⑧來泰購:購房者身份證及戶口簿、簽約合同內容確認單(抵扣首付)/網簽備案合同及本人銀行卡(不抵首付) 。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核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2.申請人須為購房者,有多個共同購房者的,須確定其中一人作為申請人 。
3.本次補貼申請受理時間為2024年2月1日—2025年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4.本表一式三份 。購房初審部門、審批部門、財政部門各一份 。
特別提醒:
1.房屋交易時間以網簽備案時間為準 。
2.購房面積、價格以簽約合同內容確認單/網簽備案合同中購房總面積、購房總價為準,面積和價格包含建筑主體,閣樓、儲藏室、車庫等配套設施,不含車位 。若發生退房或網簽備案合同發生變更, 達不到補貼條件的,原補貼予以撤銷 。
3. 申請資料非本人辦理或企業委托個人辦理的,需提供《授權委托書》 。參建單位(材料供應商、 施工企業等)以本項目應收賬款購買本項目新建商品房的,視實際情況辦理 。
4.購房人繳納契稅后方能享受購房補貼,具體按第六條“購房補貼兌付的時間與方式”執行 。
5.購房人申請購房補貼的 , 須承諾填寫的信息及提供的材料真實、合法、有效,如有欺騙、隱瞞、 造假等行為的,自愿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
6.以上購房補貼不重復享受 。
7.未盡事宜 , 由發文單位會商解決,發文單位享有政策解釋權 。
本人已認真閱讀并知悉以上規定及提醒,如有違反 , 自愿承擔一切責任 。簽名:
附件2
授權委托書
點擊下載word版:授權委托書
附件3
簽約合同內容確認單
點擊下載word版:簽約合同內容確認單
附件4
“組團購”證明
點擊下載word版:“組團購”證明
附件5
企業團購說明
【2024泰州市區購房補貼發放細則 泰州市購房補貼政策】
點擊下載word版:企業團購說明
附件6
“孝心購”說明
點擊下載word版:“孝心購”說明
附件7
退役軍人基本情況審核表
編號: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戶籍地
入伍時間
退役時間
退役軍人 證件號
身份證號
原服役部隊
原職務
現工作單位
聯系電話
戶籍所在地 市 ( 區 ) 退 役軍人事務局審核意見
經審核:同志為我市(區)退役軍人,其入伍時間為,退役時間為
經 辦 人 :
聯系電話:
(蓋章)
年 月日
注:退役軍人身份由本人戶籍所在地市(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審核 。審核時,須提交 本人退役軍人證件、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
附件8
現役軍人基本情況審核表
編號:
姓名
性別
政治面貌
籍貫
出生年月
入伍年月
現役軍人證件號
身份證號
入伍地
聯系電話
服役部隊(番號)
部隊地址及郵編
部隊(團
級以上)
政治部門
意見
茲有我部現役軍人,身份證號:軍人證件號:
經辦 人 : 聯系電話:
部隊(蓋章): 年月日
泰州軍分
區政治工作處審核
意見
經審核:同志為現役軍人,其入伍時間為入伍地為市( 區 )。
部隊(蓋章):年月日
注:泰州軍分區政治工作處審核時,須提交本人現役軍人證件、身份證復印件(驗原 件) 。本表須在購房后填寫,證明購房時為現役軍人,購房時間以合同備案日期為準 。
附件9
農村戶籍證明材料
點擊查看:農村戶籍證明材料
附件10
外市工作證明
本證明僅用于辦理《關于進一步促進市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 康發展的通知》(泰建發〔2024〕126號)中“返鄉購”補貼的 申請手續,不作為我司對該員工任何形式的擔保文件等 。
點擊下載word版:外市工作證明
附件11
泰州市區購房補貼窗口聯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