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蘭州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多少錢起付
起付標準:
5000元,城鄉低收入人口2500元
保障范圍:
(一)醫療費用保障范圍 。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住院醫療費用、門診慢特病治療費用,經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報銷后達到大病保險起付標準以上的費用,大病保險按規定予以報銷 。
(二)意外傷害費用保障 。經保險公司認定,無第三方責任人的意外傷害患者產生的政策范圍內住院醫療費用,經基本醫保報銷后,納入大病保險報銷范圍 。
(三)定點醫療機構 。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即為大病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大病保險不再另行確定定點醫療機構 。保險公司在定點醫療機構設立服務窗口,為參保患者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務 。
【蘭州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是多少?】>>蘭州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待遇政策一覽表(持續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