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安縣殘疾兒童康復救助申請
一、救助對象范圍 。
具有德安縣戶籍的0-7歲的有康復需求和診斷明確的視力、聽力、言語、智力、肢體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 。
重點保障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的殘疾兒童和兒童福利機構收留撫養的殘疾兒童;殘疾孤兒、納入特困人員供養范圍的殘疾兒童;其他經濟困難家庭的殘疾兒童(其他經濟困難家庭的具體認定辦法另文規定) 。
二、申請流程
(一)自愿申請 。
殘疾兒童監護人向德安縣殘聯提出申請 。監護人也可委托他人、社會組織、社會救助經辦機構等代為申請 。
(二)審核確定 。
縣殘聯負責對殘疾兒童康復救助申請進行審核 。
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的殘疾兒童和兒童福利機構收留撫養的殘疾兒童 , 以及殘疾孤兒、納入特困人員供養范圍的殘疾兒童的救助申請,由縣殘聯與縣民政、扶貧部門進行相關信息比對后作出決定;其他經濟困難家庭殘疾兒童的救助申請經縣民政部門認定后 , 由縣殘聯審核確定 。
(三)實施救助 。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殘疾兒童選擇在本省、市定點康復機構接受康復服務 。經縣殘聯審核同意,殘疾兒童也可選擇在外省定點康復機構接受康復訓練 。
(四)費用結算 。
1.在定點康復機構接受康復服務發生的費用,縣殘聯審核、縣財政部門同意后由縣殘聯與定點康復機構進行結算 。康復訓練救助資金結算周期由縣殘聯同縣財政部門確定 。經縣殘聯審核同意在非定點康復機構接受康復服務發生的費用,由縣殘聯同縣財政部門明確結算辦法 。
【九江德安縣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如何申請?】2.已納入城鄉居民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范圍以及列入政府相關部門醫療救助工程的康復服務項目,由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或政府相關部門項目資金先行結算,自負部分由縣殘聯通過財政在救助標準范圍內給予救助補貼;自負部分低于救助補助標準的,按自負實際發生金額予以救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