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煙臺城市科技職業學院2024 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保障我校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 , 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廳等部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煙臺城市科技職業學院2024年普通高職(專科)各專業招生錄取工作 。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貫徹 “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的原則 。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煙臺城市科技職業學院
第五條 學校代碼:14811
第六條 學校地址:煙臺市福山區河濱南路 99 號
第七條 辦學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院校
第八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學校招生專業設置、招生計劃編制、招生考試、錄檢錄取等重大事項進行研究和決策,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
第十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協調處理學校各層次招生的日常工作 。
第十一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普通高等教育招生錄取工作全程監督 。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專業
第十二條 學校不設預留計劃,招生計劃和招生專業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官方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具體計劃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數據為準 。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報考條件: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 號)及有關補充規定,體檢合格、符合國家教育主管部門規定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我校 。
第十四條 錄取原則: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關文件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主要依據擇優錄取 。錄取工作結束后,學校根據經省級招生管理部門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冊打印錄取通知書,直接寄送被錄取考生 。
第十五條 提檔比例:依據各?。ㄗ災吻⒅畢絞校┙逃蛘猩鞴懿棵龐泄毓娑ū壤岬?。
第十六條 選考科目要求:我校全部招生專業均無選考科目要求 。
第十七條 外語語種要求:我校所有專業錄取時不限語種,新生入學后我校只開設公共英語 。
第十八條 男女比例要求:我校所有專業錄取時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
第十九條 對考生體檢的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
第二十條 錄取規則
1.采取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 。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 , 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公布的招生計劃,實行 “分數優先、遵循志愿” 的原則錄取 。對于進檔考生,根據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照考生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對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 , 按照 “ 志愿優先,從高分 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錄取 , 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檔考生不足時,再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錄取專業按考生填報的第一專業志愿為準 。
2.山東省春季高考考生按分數優先由高分到低分錄取 。
3.在所報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招生計劃時 , 可從服從調劑的考生中進行調劑錄取 。對不符合國家招生有關規定及本校專業計劃已滿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給予退檔處理 。
4.學校同意并執行各?。ㄇ⑹校┙逃姓棵擰⒄猩際曰褂泄卦誚逃抗娑ǖ南钅糠段誄鎏ǖ募臃只蚪搗滯兜檔惱吖娑?。
5.在確定錄取資格時,考生的各種加分、降分情況均計入總分 。在同批次同科類中對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按其語、數、外三門科目分數之和從高分到低分錄?。縞鮮鋈趴頗孔芊秩韻嗤?,則對這部分同分考生按擬錄取專業相關科目成績擇優錄取 。
6.考生被我校錄取后,錄取結果通過以下渠道公布:各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學院官方網站、錄取通知書等 。
第二十一條 轉專業事宜根據上級主管部門文件精神及學校具體管理規定執行 。
第六章 收費退費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二條 學費標準按照《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教育廳關于規范完善高校學費收費政策的通知》 (魯發改價格〔2023〕559 號)文件執行 。退費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執行 。
第二十三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 款、 “綠色通道” 、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 。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 5 部門印發的《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2〕17 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
第七章 資格復查及證書頒發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在三個月內對學生入學資格進行復查 。對復查中發現的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有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取消其入學資格 。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校后,我校將按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組織新生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
第二十六條 學生在規定學期內修滿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學分 , 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煙臺城市科技職業學院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代理招生相關事宜 。對以煙臺城市科技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煙臺城市科技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
第三十條 學校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535-63619990535-6363777
學校地址:煙臺市福山區河濱南路 99 號
【煙臺城市科技職業學院2024 煙臺城市科技職業學院2024年單招計劃】郵政編碼:265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