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依據地表水水域環境功能和保護目標,我國水質按功能高低依次分為五類:
第一類主要適用于源頭水 , 國家自然保護區;
第二類主要適用于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珍稀水生生物棲息地,魚蝦類產卵場,仔稚幼魚的索餌場等;第三類主要適用于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級保護區,魚蝦類越冬場,洄游通道,水產養殖區等漁業水域及游泳區;第四類主要適用于一般工業用水區及人體非直接觸的娛樂用水區;
第五類主要適用于農業用水區及一般景觀要求水域;
第一類水質良好,地下水只需消毒處理,地表水經簡易凈化處理,如過濾,消毒后即可供生活飲用;
第二類水質受輕度污染,經常規凈化處理,如絮凝,沉淀,過濾 , 消毒等后,可供生活飲用;
第三類水質經過處理后也能供生活飲用;
【水質等級怎么確定ⅠⅡⅢⅣⅤ的】第四類水質惡劣,不能作為飲用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