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度海南省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公告】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24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2024〕1號)和《關于2024年度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27號),2024年度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于10月19日、20日舉行,結合我省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管理
省委人才發展局、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共同對考試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資格核查工作;省人力資源開發局負責考試考務工作 。
二、考試科目
(一)考試科目 。設《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客觀題)、《建設工程計價》(客觀題)、《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客觀題)和《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主觀題)4個科目 。
《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和《建設工程計價》為基礎科目;《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和《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為專業科目,分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運輸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裝工程4個專業類別,報考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報其一(詳見) 。
(二)成績管理 。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符合免試基礎科目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
已獲得一級造價工程師一種專業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其他專業科目考試的(級別為增報專業),可免考基礎科目,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可獲得相應專業考試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
三、報名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人〔2018〕67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有關工作的說明》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降低或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8號)規定執行 。報考級別分為“考全科”、“免二科”和“增報專業”3個類別(報名條件詳見附件2、附件3) 。
四、告知承諾制
本次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 。除“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外,其他所有報考人員均可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或“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 。
“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撤回承諾”“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身份信息、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報考人員,須按行業主管部門要求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現場進行核查 。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運用多種方式對報考人員承諾內容開展核查,采用隨機抽查、重點監管等方式實施日常監管 , 并按有關要求對不實承諾進行處理 。
五、報名流程
(一)報名時間:7月1日至月12日 。
(二)報名流程:網上報名、資格核查、網上繳費和打印準考證(詳見附件4) 。
六、考試收費
考試收費標準依據《海南省物價局 海南省財政廳關于核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瓊價費管〔2015〕265號)規定執行,客觀題每人每科61元,主觀題每人每科69元 。
七、成績發布和考后復核
(一)成績查詢 。考生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成績查詢”欄目進行查詢 。
(二)成績公示 。成績擬合格人員名單將按要求在行業主管部門和“海南省公共招聘網”(https://zhaopin.hainan.gov.cn/#/externalLinks?target=http%3A%2F%2Fzhaopin.hainan.gov.cn%2F)進行公示 。
(三)考后復核 。成績公布后,將在海南省公共招聘網發布資格復核人員名單等有關事宜 。資格復核人員,須按要求辦理資格復核,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考試成績按無效處理 。
八、考試有關事項
(一)應試人員需認真閱讀準考證上相關須知事項,提前到達考點進行身份核驗 。
(二)應試人員需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或社會保障卡原件、紙質準考證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 。考試開始5分鐘后禁止進入考場;開考2小時后方可交卷、離場 。
(三)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對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將嚴格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九、聯系方式
(一)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報名資格):65372204 。
(二)省人力資源開發局職稱考試處咨詢電話(考試考務):
65375001、65339752、65338399、65351474 。
受理時間:08:00-12:00、14:30-17:30(節假日除外)
附件:1.2024年度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時間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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