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滄州高新區社會事務局(文化教育中心)關于做好2024年中小學招生工作的通知
為嚴格規范入學秩序,確保我區2024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平穩有序完成,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4)的通知》《河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及《滄州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4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辦法》要求 , 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
一、招生原則
義務教育階段實行就近、免試入學的招生原則(殘疾兒童根據不同殘疾程度采取隨班就讀、特教學校就讀和送教上門等方式) 。
(一)嚴格執行計劃招生
滄州高新區實驗學校要嚴格按照社會事務局(文化教育中心)下達的招生計劃落實招生工作,嚴禁在招生計劃之外自行招收學生 。超計劃招收的學生不予注冊學籍 。實驗學校初中部只招初一學生 。
(二)嚴格遵守招生范圍
在高新區轄區范圍內招生 。
(三)嚴格控制班容量
【2024年滄州高新區中小學招生工作通知 滄州高新區學校招生范圍】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消除義務教育階段大班額專項行動的通知》及《滄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消除義務教育學校大班額專項規劃的通知》要求 , 學校要嚴格控制最大班容量在45—55人之間 。
(四)嚴格審查資格
1.適齡兒童申請入學所提供的證件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家長為適齡兒童報名時,須與學校簽訂誠信承諾書 。學校對家長上交的證件進行嚴格審查,如發現提供虛假證件,取消該生的入學資格 。
2.學校對報名的適齡兒童要進行入戶調查,以調查結果為準 。
房產證應與戶口本住址一致,一套住房只安排一個學位,計劃生育政策允許的二胎或多胎除外 。學校做好查重工作 。
(五)錄取次序
學校優先招錄招生范圍內戶籍學生,按戶口遷入時間先后順序錄取;對隨遷子女,按取得合法證件時間先后順序錄取,若學校學位已滿 , 則調劑到其他相對就近、有空余學位的學校 。軍人子女、華僑子女、港澳臺籍子女、“獅城精英”高層次人才子女等依相關規定執行 。
(六)嚴格控制轉學
轉入學校班級必須有空余學位 , 才能接收轉入學生 。所有轉入學生所提供的證件材料與新生入學條件一致 。證件齊全符合轉學條件的,可先在學校登記,在開學前一周報區社會事務局(文化教育中心)審批后才能辦理轉學手續 。登記時間2024年8月10日—11日 , 2025年1月13日—17日 。
二、入學條件
(一)年滿6周歲(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有學習能力和自理能力的適齡兒童可申請小學入學 。
已完成小學學業并取得小學畢業證,具有學習能力和自理能力的適齡少年可申請初中入學 。
(二)適齡兒童少年常住戶籍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一致,適齡兒童少年常住戶籍與其實際居住地址及父母房屋產權一致 。
(三)戶口遷入時間要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7月31日以后遷入的,按照遷入時間先后依次錄取 。沒有學位的調劑到其他相對就近學校 。
(四)適齡兒童少年及父母實際居住地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具有完全產權(僅限居民住宅,不含營業房和商用房,產權共有僅限夫妻)為依據,且實際居住 。不動產權證記載時間要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 。
(五)高新區隨遷子女入學資格以“合法穩定居?。?合法穩定就業”為基本條件 。隨遷子女入學必須持有公安部門辦理的居住證,居住證的現居住地址與實際居住地址一致 。居住證簽發日期要在2024年7月31日前 。
三、學位登記
全區實行義務教育階段起始年級適齡兒童少年學位登記審核制度 。凡符合入學條件的高新區常住戶籍人口和隨遷子女,需在本區接受義務教育的,要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學位登記 。進行學位登記時,需提供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
(一)常住戶籍人口適齡兒童少年需提供材料
1.適齡兒童少年家庭戶口本(戶主頁、適齡兒童少年父母頁、適齡兒童少年本人頁) 。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房產證 。
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法提供房產證,除提供以上相關資料外,需區分以下情況,分別提供轄區內相關材料:
①房產證在銀行抵押的:由抵押單位經辦人和負責人分別簽字的房產證復印件、經辦人聯系電話、抵押單位蓋章、抵押貸款協議書;
②已入住但房產證未辦理的: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購房合同、住建部門的正式購房發票(民間契約及協議不作為房產依據);
③自有宅基建房的:宅基證;
④享受政府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和公租房的:住建部門提供的有關審批手續復印件、住建部門開具的入住證明原件、繳納最近半年以上租金的原始發票及復印件;
⑤政策性拆遷安置的:拆遷安置協議書、房屋租賃合同、租住房房主的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
⑥適齡兒童出生時隨父母落戶在其祖(外祖)父母戶籍上(從未遷移過,以戶口簿記載為準) , 并且始終在其祖(外祖)父母住房居住的,經學校核實無誤后,提供其祖(外祖)父母的戶口本、房產證,適齡兒童父母雙方的無房證明,獨生子女證 。非獨生子女的 , 該套住房當年原則上只安排一個學位;
以上住房和戶籍信息以住建和公安部門登記信息為準 。
3.小學入學除需提供上述1-2項資料外,還需提供適齡兒童出生醫學證明 。
4.初中入學除需提供上述1-2項資料外,還需提供小學畢業證 。
(二)外來進城務工及經商人員隨遷子女入學需提供材料
1.父母雙方或一方及子女的正式居住證(不含居住登記憑證) 。
2.父母一方的合法勞動合同:在轄區用人單位務工的提供務工人員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在轄區經商的,提供營業執照 。
3.父母一方在滄州市或高新區人社部門繳納社會養老保險的憑證(截至7月31日滿6個月以上) 。
4.原始戶口本(戶口主頁、適齡兒童少年父母頁、適齡兒童少年本人戶口頁) 。
5.在高新區有自購住房的(僅限居民住宅,不含營業房和商用房)的 , 提供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發票);在高新區租房的,提供轄區內房屋租賃合同、原房主房產證原件、住建部門出具的父母雙方在滄州市主城區無房產的證明 。
6.小學入學除提供上述1-5項資料外,還需提供適齡兒童出生醫學證明 。
7.初中入學除提供上述1-5項資料外,還需提供小學畢業證 。
注:申請入學所有報名材料,家長必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 原件校方審核后家長帶回 , 復印件學校留存備查 。
四、招生時間安排
(一)線上登記時間方式
1.線上報名時間:8月1日—8月2日
2.報名方式:登錄微信,訪問小程序“智慧滄州”,找到“網上辦事”板塊,點擊“入學報名” , 進入“高新區幼升小報名”“高新區小升初報名”入口進行注冊登記報名,獲取注冊編號,家長須牢記注冊編號,以便后期使用 。家長要真實準確填報信息,入學報名系統將通過與公安部門、住建部門、人社部門等進行大數據對接,直接審核驗證,社會事務局(文化教育中心)和學校對驗證結果進行復核 。8月7日前,網報系統通過短信通知適齡兒童是否報名成功 。
(二)線下登記時間
1.8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經網報系統大數據審核驗證未通過的戶籍適齡兒童家長 , 持報名編號和報名證件的原件、復印件,到學校現場審核確認 。
2.8月11日(上午8:30—11:30 , 下午2:30—5:30)大數據審核不通過的進城務工和隨遷子女適齡兒童的家長 , 持報名編號和報名證件的原件、復印件,到學校現場審核報名 。
(三)新生資格審核時間
2024年8月15日,學校將確認審核通過的適齡兒童紙質及電子版花名冊報區社會事務局(文化教育中心) 。報名證件復印件學校留存 , 以備復查 。
(四)發放入學通知
8月22日-8月23日,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入學通知將通過電話、微信或信息平臺通知家長,經審核不符合條件的,由學校通知家長到應去的學校補錄入學 。
所有適齡兒童必須在網上報名獲取編號,對網上報名和線下審核有疑問的,政策性問題請撥打學校咨詢電話 。
溫馨提示:各位家長,請保持報名登記的手機信息暢通,建議取消手機短信攔截功能,避免出現誤將升學服務短信作為垃圾短信進行攔截的現象 。適齡兒童被學校錄取信息會以短信告知家長,因個人原因未收到錄取信息的后果自負 。
(五)初中平行分班考試
8月25日 , 進行初中平行分班考試(數語英三科);8月27日,進行電腦平行分班 。
五、嚴肅招生紀律
(一)學校嚴禁以任何理由收取“借讀費”“贊助費”“捐資助學費”等費用;嚴禁設立重點班、快慢班 。
(二)招生過程中,學校要設置有專人負責的咨詢臺(或咨詢窗口) , 咨詢電話要保證暢通 , 真正實現公平、公正、公開的“陽光”招生 。
(三)對學校因違規招生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 嚴肅追究學校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
六、加強宣傳引導
加大宣傳力度,提高招生工作的透明度,確保廣大群眾熟知今年招生原則、招生時間、招生條件等 。
滄州高新區實驗學校招生咨詢電話:0317-6980311 ??????18330781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