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出入境證件辦理所需材料
1、16周歲(含)以上申請人交驗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未滿16周歲的,由其監護人陪同,除交驗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外,還應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還應提交監護人委托書(原件)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
2、申請人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單獨申辦團隊旅游簽注的可在“智能簽注機”上自助辦理(國家工作人員除外);“智能簽注機”有提示無法辦理的請前往人工窗口受理;
【在宜昌辦理出入境證件所需材料 在宜昌辦理出入境證件所需材料有哪些】3、國家工作人員需交驗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及人事主管單位出具的《關于同意申辦出入境證件的函》到戶籍地或登記備案地出入境窗口辦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