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做好2022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的通知》,湖南省2021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詳情如下 。
一、參保對象范圍
城鄉居民醫保制度覆蓋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具體包括農村居民、城鎮非從業居民、在校學生、在統籌地區取得居住證的常住人口、在內地(大陸)居住且辦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未就業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就讀的港澳臺大學生 。
二、財政補助標準
2021年居民醫保財政補助標準為580元/人 。2022年居民醫保財政補助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
【2022湘潭市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政策一覽】三、個人繳費標準:320元/人 。
根據《國家醫保局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2021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21〕32號)要求,綜合考慮湖南省居民醫保基金支撐能力和穩步提高居民醫保待遇保障水平等因素,2022年度湖南省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統一為320元/人 。
四、全面落實困難群眾參保資助政策
對特困人員參加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全額資助(重度殘疾人、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參照執行),對低保對象給予50%的資助 。過渡期內,對納入民政和鄉村振興等部門農村低收入人口監測范圍的困難人員、鄉村振興部門認定的返貧致貧人口給予50%資助 。在集中參保繳費期內相關部門動態新增的困難對象,可享受2022年參保資助政策 。各市州可結合實際情況,對困難退役軍人、困境兒童等其他困難群體參加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適當補助,具體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確定 。鼓勵有條件的鄉鎮、街道、集體、單位或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對城鄉居民參保繳費給予扶持或資助 。
五、參保繳費時間
城鄉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2021年度城鄉居民醫保集中參保繳費期原則上為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
六、參保繳費方式
城鄉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2022年度居民醫保集中參保繳費期原則上為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未如期達到規定參保率的統籌地區,可將集中參保繳費期適當延長至2022年2月28日 。除已明確的特殊情形外,未在規定繳費期內參保繳費的,原則上不得中途參保、享受醫保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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