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居住證辦理已上線浙里辦APP 。有需要的朋友動動手指就能在線申請【合法穩定就業居住證辦理】、【合法穩定居住居住證辦理】,證件快遞到家 。
相關科普
《浙江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條例》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居住證》是持有人在居住地居住、作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 。
申領浙江省居住證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浙江溫州居住證在浙里辦APP辦理條件+辦理流程】流動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浙江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條例》規定申領《浙江省居住證》 。
前款規定的居住時間自申報居住登記之日起計算 。屬于居住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投資創業、引進人才的,申領《浙江省居住證》不受前款規定限制 。
浙江省居住證如何簽注?
《浙江省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注一次 。
《浙江省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自證件簽發之日起每滿一年之日前一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服務管理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證件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證件使用功能恢復,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持有人的就業、居住、就讀情況發生變化,不再符合申領條件的,不予簽注 。
《浙江省居住證》持有人的居住地址、服務處所等在發證地的市區、縣(市)范圍內發生變更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辦理變更手續 。
辦理浙江省居住證收費嗎?
首次申領《浙江省居住證》,免收證件工本費 。換領或者補領的,應當按照規定繳納證件工本費 。
申領浙江省居住證有啥用?
《浙江省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參與社會事務的權利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為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務:
01 義務教育;
02 基本公共就業服務;
03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計劃生育服務;
04 公共文化體育服務;
05 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
06 國家和省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 。
《浙江省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按照規定享受下列便利:
01 辦理出入境證件;
02 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
03 機動車登記;
04 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05 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申請授予職業資格;
06 辦理生育服務登記和其他計劃生育證明材料;
07 國家和省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便利 。
部分來源:《浙江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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