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襄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領取指南
(一)政策依據
1.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印發《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暫行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18號?);
2.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省財政廳《關于貫徹執行全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政策的通知 》(鄂人社發〔2021〕40號)
(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的具體內容 【2022襄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領取指南】
執行時間:2022年1月1日(含)以后去世的
執行標準:2021年全省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3357元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包括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兩項 。以死亡時本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數,根據本人的繳費年限(包括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確定發放月數,不滿一年的按實際月數折算到年,即非整年的月數 X,將 X個月折算為 X/12 年 。
1.喪葬補助金的計發標準
按照參保人員(包括在職、退休)死亡時本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計算 。
2.撫恤金的計發標準
A.在職人員(含靈活就業等以個人身份參保人員)
繳費年限不滿5年的,發放月數為3個月;
繳費年限滿5年不滿10年的,發放月數為6個月;
繳費年限滿10年不超過15年(含15年)的,發放月數為9個月;
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繳費1年,發放月數增加1個月 。繳費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計算,發放月數最高為24個月 。
注:累計繳費年限不足5年的,其遺屬待遇標準不得超過其個人繳費之和(靈活就業等以個人身份參保人員以記入個人賬戶部分計算) 。
B.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
以死亡時本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數,根據本人退休前在職時的繳費年限(包括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確定最高發放月數,繳費年限15年(含)的,發放月數為9個月 。每多繳費1年,發放月數增加1個月,繳費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計算,發放月數最高為24個月 。同時每領取1年基本養老金減少1個月,發放月數最低為9個月(退休后領取養老金滿15年的發放月數均為9個月) 。繳費年限和領取基本養老金時間計算到月,不滿一年的按實際月數折算到年,即非整年的月數 X,將 X個月折算為 X/12 年 。
聯系電話:襄陽市人社服務大廳0710--3796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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