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試用期工資能不能低于最低工資 南京試用期工資能不能低于最低工資?】不能 。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五條規定,勞動者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
由此可見,試用期工資不能低于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標準是試用期工資的“托底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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