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戶口本補發以后找到了還能用嗎 南京戶口本遺失補辦】不能,新的居民戶口簿補發后,原居民戶口簿作廢,遺失的居民戶口簿重新找到的,應當上繳公安機關 。
公民因財產分割、婚姻關系變更等原因,獨立生活、居住的,可以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申請分戶,分別提交以下材料:
(一)戶主及擬分戶人員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二)因財產分割申請分戶的,提供分割財產后獨立的房產所有權證;
(三)因離婚申請分戶的,提供合法穩定住所證明,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書、法院離婚判決書或者法院離婚調解書 。
農村地區因結婚、分家等原因進行財產分割申請分戶的,提供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房屋所有權人、戶主和擬分戶人員協商一致意見書和結婚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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