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寧波江北區積分落戶申請對象+申請條件
【2020寧波江北區積分落戶申請對象+申請條件】適用對象
申請時在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就業居住,并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證》的非寧波市戶籍流動人口 。
基本條件
申請人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積分落戶:
1.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證》,并參加江北區流動人口量化積分申評 。
2.符合法定工作年齡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在本市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4.無刑事犯罪記錄 。
指標管理
江北區2020年度量化積分落戶計劃指標總量不超過15戶 。年度積分落戶指標由區發改局會同區級有關部門,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商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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