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烏魯木齊參保的城鄉居民,一個年度內累計的住院醫療費用超過了大病醫保的起付標準,超過的那部分費用按照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比例給予報銷 。
【烏魯木齊大病醫保在哪里報銷?】烏魯木齊城鄉居民大病醫保起付標準:
年度內累計個人負擔合規醫療費用超過1.5萬元(含1.5萬元)
報銷地點:
參保人持卡與就醫地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
注:只支付屬參保人員個人支付的費用
附大病保險待遇計算方法:
案例描述:某人年度內首次住院(三級醫院),總費用3萬元,該人此次住院自費藥品有1000元,乙類藥品有2萬元 。
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支付額:{30000元(總費用)-1000元(自費藥品金額)-20000元(乙類藥品金額)*0.1(乙類藥品自付比例)-600(三級醫院起付線)}*0.55(三級醫院報銷比例)=145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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