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個稅哪些所得項目是綜合所得?】綜合所得具體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需要年度匯算的,應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年度匯算 。
什么是年度匯算?
2021年度終了后,居民個人(以下稱納稅人)需要匯總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下稱納稅年度)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后,適用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稅率并減去速算扣除數,計算年度匯算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納稅年度已預繳稅額,得出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申報并辦理退稅或補稅 。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繳稅額
年度匯算不涉及財產租賃等分類所得,以及納稅人按規定選擇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算納稅的所得 。
相關經驗推薦
- 成都2021年度個稅年度匯算辦理方式匯總
- 成都無住所居民個人稅款如何計算?
- 含維生素b12的食物和水果有哪些 富含維生素b12的食物
- 別墅庭院裝修設計有哪些步驟
- 多媒體時代室內效果圖設計的有哪些表現技法
- 蘆筍的功效有哪些 蘆筍的功效與作用以及適合哪些人吃
- 2022廣西桂林本專科生有哪些獎學金可以申請
- 萵筍湯怎么做好吃 滋陰潤燥的食物有哪些
- 云南名小吃有哪些 云南有什么好吃的美食
- 產后去水腫的食物有哪些 產后吃什么消水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