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條 山東省濱海公安局、黃河三角洲農業高新技術產業示范區公安機關按照管理權限,負責本市其管轄區內的養犬相關管理工作 。
第四十一條 在重點管理區,本條例實施前已飼養的列入禁養名錄的犬只, 養犬人應當在本條例實施前自行處置 。
在重點管理區,本條例實施前已飼養的超出限養數量的非禁養犬只,養犬人自本條例實施之日起一個月內辦理養犬登記的,可以繼續飼養 。
第四十二條 本條例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
相關經驗推薦
- 東營對違規養犬的處罰規定 2020東營市養狗條例
- 政策原文 東營市公安局關于加強養犬管理的公告
- 東營市養犬登記 東營利津縣養狗登記辦理點
- 東營經濟技術開發區養犬證在哪里辦 東營經濟技術開發區養犬證在哪里辦的
- 東營市狂犬疫苗接種點 東營區犬只狂犬病免疫接種點
- 東營車管所及各分所地點 東營市車管所東城分所電話
- 東營市供暖收費標準 東營供暖繳費時間匯總
- 東營市供熱管理處供暖時間 東營供暖時間安排
- 東營市供暖公司電話號碼 東營供暖編號查詢方式
- 東營市利津縣電話區號 東營利津縣供暖編號查詢方式
